高压电工作业:指对1千伏及以上的高压电气设备进行运行、维护、安装、检修、改造、施工、调试、试验及绝缘工、器具进行试验的作业。
一、培训法律依据:
《安全生产法》第30条规定:生产经营单位的特种作业人员必须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相应资格,方可上岗作业。
第97条:生产经营单位有下列行为之一的,责令限期改正,处十万元以下的罚款;逾期未改正的,责令停产停业整顿,并处十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的罚款,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处二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的罚款:
(七)特种作业人员未按照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并取得相应资格,上岗作业的。
《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第9条规定:“特种作业人员应当接受与其所从事的特种作业相应的安全技术理论培训和实际操作培训。
二、培训基本条件:
1 年满18周岁,且不超过国家法定退休年龄;
2 体格健康,无妨碍从事高压电工特种作业的疾病和生理缺陷
3 具有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
三、报名资料:
1)一寸白底彩照(电子版照片,规格15KB-30KB);
2)身份证正反面复印件:2份;
3)初中或以上学历证复印:2份
四、培训学时规定:
1)安全技术知识为82学时(理论10天),面授或线上培训;
理论培训完成,申请参加理论考试,合格后参加实操培训
2)实际操作技能为72学时(实操9天),面授培训;
实操培训完成,申请参加实操考试,合格后10工作日领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