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莞东坑镇那里有电工培训学校电工培训班-电工人员安全用电的管理方法
安全用电管理制度
(一)临时用电安全监护制度
1、在带电设备附近工作及狭窄、潮湿地带必须做好防护、安排专人监护。
2、监护人应具备电工资格,时刻注意工作人员的活动范围,与用电设备保持安全距离,发现违章立即制止。
3、监护人在执行安全监护工作时,应根据被监护人工作情况准备安全防护措施和安全辅助工具。
(二)电力设施材料的使用制度
1、对于施工现场的电力材料,安全防护用具,必须根据颁布的安全规程使用保管。
2、现场使用的手持电动工具和移动式照明工具,必须由电工保管及检验,使用完必须交回。
3、施工现场备用的低压电器及保护装置必须装箱入库,严禁到处存放,落尘受潮。
4、不准使用未经质量认证的各种电缆、开关及漏电保护装置。使用上级推荐的电工产品时必须到指定的商家进货。
5、电气产品必须有产品检验合格证,且须经过技术监督局认证的产品,将类型、规格、数量统计造册,归类备查。
6、电焊工焊接电缆线由焊工保管,双线到位,不准备物体压砸,使用时不准盘绕在金属上,存放时必须避开油污及腐蚀性介质。
(三)电气维修制度
1、电工维修必须停电作业,停电开关悬挂“电工作业,禁止合闸”警示牌,带电作业必须经主管生产的副经理及安全、技术部门三家批准后,安排专人监控方可执行。
2、不准维修不了解内部原理不清的设备及装置,不准维修厂家禁修的安全保护装置,不准私自进行超过维修范围的作业,不准从事超越自身技能的电气维修作业。
3、不准在本单位不能控制的线路上作业。
4、不准随意变更维修方案使事故扩大。
5、施工现场的电动机、每月必须清扫、维修一次,变压器、电焊机每半年维修保养一次,对一般的电气开关每月检修一次。
(四)电工及用电人员操作制度
1、配电遵守三级配电、二级保护的供电原则,每台二级配电箱控制设备不能超过5台,开关箱只能控制一台用电设备。
2、严禁以短开熔断器的方式对线路进行停送电作业。严禁维修时约定送电。严禁以三相插头代替负荷开关,严禁在熔断器上挂负荷线。
3、严禁用漏电保护器代替控制开关控制用电设备。
4、严禁电器设备超负荷运转,开关与用电设备容量要匹配。
5、3KW以上的用电设备严禁用刀闸启动。30KW以上的用电设备采取总配电室直接供电。
6、严禁直接使用刀闸启动(停止)4千瓦以上的电动设备。
7、严禁直接在刀闸上火熔断器上挂接负荷线。